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于10月18日16点03分在荷庭上厨附近搭乘雁城公司巡游出租车(车牌:湘DD01086)前往衡阳东站,驾驶员在前往乘客目的地途中故意绕道,对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经调查情况属实,支队执法人员已于10月20日依法依规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当人事驾驶员进行处罚200元,该驾驶员已对魏先生此次行程造成的不便表示道歉。您对于以上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司机多收的费用不再予以追回。 二、为达到警示他人的目的,支队约谈了雁城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加强管理,引导广大从业人员一定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核心,安全文明驾驶,努力做好优质文明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若在乘坐出租汽车遇到不打表、议价、拒载、途中甩客、违规收费等情况时,记得保留车牌号、视频、录音、付款记录等有效证据,及时拨打3111234、12328等投诉热线,我们将按程序和职责进行查实,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投诉人一定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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