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人与衡阳千思公司产生装修事宜产生经济纠纷,现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千思公司的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陈述如下:
1、衡阳千思装饰有限公司以“超级内购会”优惠活动只限当天的形式诱导客户交定金(实际该活动持续数周),诱骗客户交定金保留优惠,未能告知消费者合同具体内容,并以施工定金(见收据)的形式收费五千元,收据与合同内容严重不符。并在合同中备注“设计费”一千块钱,存在误导消费者行为。
2、该公司目前出示的设计图纸客户不满意且未验收签字认可(合同注明设计图纸需客户签字验收),且客户要求修改后相应的全景效果图设计师也未能及时修改并未向客户展示,因此可认为该设计工作并没有最终完成,重要的是目前未产生任何施工行为,客户有权要求退还已交的施工定金。
3、在对设计图纸进行初步预算后,客户认为存在不合理增项,如柜子做到顶要加钱,不做到顶,上面封石膏板也要加钱等。但该公司对客户的宣传中说柜子是做到顶,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由于装修公司目前给出的预算金额与最初签合同时给出的预算相差甚远,超出客户预期的经济承受能力,因此,客户失去信心提出终止合同,愿意出设计费一千元,并将施工定金中的20%(一千元)作为违约金,共计二千元,要求衡阳千思装饰有限公司退还施工定金三千元,但衡阳千思装饰公司态度恶劣,拒绝协商拒不退还该施工定金。
基于此,特向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衡阳千思装饰公司的欺诈行为,向广大消费者披露千思装饰公司营销活动的“骗人套路”,以免大家上当受骗。同时请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持公道,维护市场公平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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