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报工程面积:该公司提供测量面积:119㎡,但其他公司测量面积均在115㎡左右。面积差异太大,且该公司拒绝调整。(本人有图片及文字资料证明)
2、装修合同存在欺诈行为:23年12月30日本人与家人到该公司现场参观了解,销售人员小李及设计师小郑,在明知消费者需求,且装修价格并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仍然以年底活动优惠力度大,可先签订合同保留优惠,后续可继续洽谈价格为由。错误引导本人签订装修协议,并交纳5000元预付款。12月31日,本人联系销售人员小李及设计师小郑要求其早上提供初步装修预算,并明确预算金额包含的范围。销售人员小李及设计师小郑以年底事多为由,未做提供。多番催促未果后,下午本人到现场与销售人员小李进行价格洽谈,小李以设计师未在现场为由,未提供相应价格数据,店长也以此为由拒绝进行价格洽谈。本人在现场等待3小时左右,设计师到达,表达除非降低装修要求,否则无法降低价格的意思,与签订合同前说法不一致。本人明确表达,若价格无法降低,则取消合同,另找别家公司装修或自装。此时店长出面,进行洽谈,仍明确价格无法下降,若本人另找别家,价格更优惠,或自行装修,可以全额退款。并且,销售人员小李表示,时值年底,公司业绩压力大,希望本人可以暂时先不退款,可以同步进行价格对比事宜。并明确让设计师不开始履行合同相关设计工作,以免后续因无法合作,产生纠纷。并且表示她会与老板沟通退款事宜,让本人理解一下,帮个忙。当天本人与该公司并未就装修价格达成一致,且未能成功退款。1月1日,本人的家人再次与该公司洽谈装修价格,并明确自身心里装修价格。该公司未明确答复。1月2日,本人的家人再次到该公司现场,要求取消合同,并退回设计费。该公司以已签订合同为由,拒绝退款。(本人有图片及文字资料证明)
衡阳壹品家装有限公司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希望住建局能够规范装修行业行为,判定装修合同无效,并责令该公司退回本人预付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