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多次举报越达公司,且与该公司老板(15367340254)多次交涉,其承认从中介那里买了我的证件信息用于资质申请,但其拒绝对我进行补偿。这是很明显的盗证行为,本人完全不知情!!而衡阳市住建局给我的回复是:该公司否认盗用投诉人的相关证件并提供了人才信息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那么,该服务协议能让我看一下吗?里面是我的签名吗?里面的收款账号是我的吗?本人以前的收款账号只有一个,工商银行广州东环支行62122********5720这一个,越达公司能提供他们的转账记录吗??如果都不能,那么越达公司就是在造假,务必严惩!
本人再次承诺:绝对没有跟任何中介或直接与越达公司签过任何协议,绝对没有授权同意越达公司使用我的证件!如有半句谎言,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希望衡阳市住建局能为我这个受害者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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