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投诉星美商业管理公司违规返点销售和事后违反商铺委托协议的事项  
信件内容  

一、背景情况描述

本人于2017年购买了星美城市综合体的商铺,位置为奥来小镇3栋208和213门面,购买的时候与星美签订商铺委托协议,把所购的商铺委托给星美统一招商管理,合同期限10年,星美每年按照购房金额的7%作为租金返给我们,前2年租金抵扣房款,从第三年起按7%返租。

二、返租重要条款说明

委托待招租合同约定我方享有相应的回报,不因星美对项目及该商铺的管理盈亏而发生任何变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述求

现在是美以疫情原因公司存在难关为由,拖欠我们2023年全年的租金已达半年之久,并强制要求我们重新订合同,按3%进行返租,如我们不同意就一直拖延不给正常返租。现我们投诉星美当时存在违规返点销售的情况和事后不履行委托协议,不按照协议约定返租的情况。请求贵处对其进行查处,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返租。

 
办件编号   2024051189999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答复内容  

1、经查,2018年6月21日衡阳星美城市综合体(商业一期)3#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至于星美公司不按照委托协议支付租金的问题,建议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2、该行为属于市场行为,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