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石鼓区南华附一医院北大门  
信件内容  

今天去附一院就诊。发现北大门医院两边非机动车道停留大留流动摊贩.于10点22分向石鼓区城管队07348226355.进行投诉。10点31分左右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只是进行驱离。于是询问执法人员。他们回答,我只能有驱离的执法权利,执法人员离开后.流动摊贩又回来了。11点16分向城管队投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又是进行驱离。后向石鼓区城管局询问情况。该名接线员质问我。他们摊贩都是经济困难户,执法人员离开后。流动摊贩又回来。13点15分向12345投诉。14点左右有执法人员到达现场

1南华附一北门有大量流动摊贩,所属地城管局是否知情?

2 该地区流动摊贩一天驱动3次。属于明知故犯。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执法过轻?造成恶性循环

3 该接线员反馈该地流动摊贩属于经济困难户。他们所卖物品是该地售价2倍以上,且售卖过质变味食品,卫生条件令人发指,严重影响行人行走是否符合当地法规法律要求?

3 建议城管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4 该地区属于重大流动摊贩汇聚处。城管局是否进行常态性执法 或者在非机动车道加装隔离桩渡绝流动摊贩三轮车辆进入

请城市综合执法局领导作出答复。并且当事人不定时进行巡查

 
办件编号   202406209118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城市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衡阳市市、区两级财权、事权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衡办发【2022】2号)精神事权已下放各城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现将

石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南华附一北门流动摊贩问题,石鼓区城管局予以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青山大队开展了深入调查与相应处理。现就处理结果及后续措施回复如下:
一、处理进展。经过深入调查,青山大队已依法依规对涉事流动摊贩进行了约谈并给予了相应处罚。同时,我局青山大队已组织执法人员针对附一周边流动摊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维护市容环境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针对您提出的流动摊贩售卖价格高昂且卫生条件差的问题,这已超出我局职权范围,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范畴。因此,我局已将相关问题移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便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为确保对流动摊贩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我局将要求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频率和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力度,我们将努力减少流动摊贩的反弹现象,维护市容秩序。
四、跨部门合作与安装隔离桩的回应。为更有效地打击流动摊贩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和市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您提出的安装隔离桩的建议,我局前期已在附一周边安装了一定数量的隔离桩。然而,由于效果并不明显,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考虑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来防止流动摊贩进入非机动车道,以确保交通顺畅和市民安全。
我局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和管理力度,确保流动摊贩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