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监管失职情况说明必备内容!  
信件内容  

一概况

耒阳市东江壹号项目无预售证违规销售长达一年之久(2020-2021),作为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失职责任!

二说明

监管失职情况说明应包括“基本事实,开发商违规原因分析,违规长达一年原因分析,是否存在监管失职,责任部门及人员处理情况,具体防范监管措施,住建局局长签字”

三备注

为避免人民监督流于形式,应付敷衍办理,人民保留再次投诉权利。谢谢!

 
办件编号   202406229126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6月2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答复内容  

经调查,2020年9月30日谷利平、唐文琪与开发商(耒阳市东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预定耒阳市东江壹号项目11#栋1606室,并缴纳了定金30000元,双方属于自愿行为。该11#栋住宅取得预售许可证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2024年6月12日,经组织开发商、认购业主召开调解会,针对认购业主提出退定金3万的诉求,开发商提出认购业主未按《认购协议》条款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为业主违约。开发商建议业主依法起诉维权。由于调解会双方未达成退款一致意见,现已引导当事人双方按照《认购协议》条款,通过司法程序依法维权。针对开发商违规销售行为,耒阳市住建局已启动调查立案程序。经查,耒阳市东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建设的东江壹号小区11#楼,涉嫌违规销售,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耒阳市住建局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按程序移交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予以处理。

经了解,购买方与销售方所签订的《认购协议》并未经耒阳市住建局备案审查,系双方之间自愿签订的民事协议关系。同时,针对开发商违规销售行为,耒阳市住建局已启动调查程序,后续将移送耒阳市综合执法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