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南金钟置业投资集团开发位于雁峰区前进村的“金钟·君悦府”1栋112商铺,一直在存在严重渗水质量问题,根本无法使用,作为购买方已多次催促开发商和物业进行整改,但开发商和物业相互推诿、踢皮球。目前离合同约定收房日期已经过来了2年时间,在渗水问题一直未解决的前提下,物业还多次要求缴纳物业费,甚至向业主发出要求缴纳物业费律师函。作为衡阳本土房地产开发龙头企业,缺乏应该的责任和担当,希望贵局领导督促金钟集团早日整改,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实施。”您提出的商铺漏水质量问题,建议向建设部门反映。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