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 您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您的诉求,现答复如下; 一、衡阳市发改委下发的衡发改[2021]8号文件依然有效,衡阳市发改委作出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审核文件不再附表格,直接在以文字形式明确前期物业收费标准。 二、衡阳市发改委公众号上有“融冠·爱城”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审核文件链接,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qq.com/s/mMru0jpucJgLEP9Upml58A。 三、住建部门现在已不核定物业公司等级,物业公司根据衡发改[2021]8号文件的申报要求向价格部门提交资料,价格部门审核资料并现场查勘后审核住宅小区前期物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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