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详细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立新大道3号凯旋花苑A栋108-109号 投诉对象:衡阳雅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事件内容:2024年6月7号15:00左右,本人到该医院进行了第一次医疗美容鼻部整形面诊,最终确定了费用是15800元,医院当时在未签合同情况下让我交全款。本人最后只答应第一次交5800元。2024年7月8日14:00左右,本人第二次到该医院,进行术前检查(抽血、验尿)及手术方案确定,第一次已经确定方案和费用,面诊医生却又诱导我加项目换材料再加5000元,甚至诱导我开通即分期来贷款分期,最后本人还是坚持不加项目。当即医院让我将剩余费用10000元交至医院收银台,这笔钱医院没有给我开发票收据。2024年7月9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本人到医院申请退款,医院仅口头协商承诺退14800元,并表示其余1000元不退,只能存至美容卡(可能存在恶意要求存卡消费行为)。退款时间却以该院七八月处于店庆期间不退款,9月份才能处理退款到账(可能存在故意拖延退款时间),本人不接受医院给出的退款时限,与医院再次协商未果。本人明确向医院告知了已经在相关部门登记投诉后,医院负责人不再回复信息,无法配合协商。本人此次具体诉求是:希望医院七个工作日内处理退款到账。(补充:从始至终医院未主动提供服务合同与我签订;第二笔1万元款项未给我开发票收据;体检两个项目抽血、验尿收取680元,项目费用在去医院协商退款时才告知我,本人对医院体检费用有疑问且事后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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