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针对您提出“衡阳市金钟府物业未经电业部门审批,私自安装电表,并强行收取临时用电费用,请求我委监督业务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依法对金钟府物业进行处罚和纠正”的投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三定”方案,市国资委不是城市供电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针对城市供电行业主管部门的履职监督亦不属于市国资委职责范围。 二、为便于您的建议更好地得到采纳,建议您向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反映。 感谢您对我市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委工作给与理解和支持。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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