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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欠缴公积金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信件内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欠缴本人2014年至2018年公积金,在和单位多次协商并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投诉后均未按期补缴,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八条,申请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如逾期仍不缴存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办件编号   2025010698556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25年01月13日  
答复内容  

刘颖:

你的反映已收悉。我中心珠晖管理部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8日与你及你所在的中铁二十五局第二公司联系沟通,告知了诉求。1月9日,再次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表示仍在与你沟通中。单位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主体,建议多与单位沟通协商。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