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举报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衡州小学对面阳光金城住宅楼一栋的一楼及二楼违法开设托管班。首先举报托管班是否未通过教育局审批即私自开班,若经过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又为何违法同意开办?
其次举报至住建局,其托管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若要改变住宅用途,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该托管班未取得任何业主同意开设已有半年之久,每天中午及上下学时间小区里吵得跟菜市场无异,曾经七千多一平买的小区,比之三千多的小区环境还不如,严重影响该栋业主住宅环境。请住建局按法律法规惩处。之前有投诉至12345,未取得任何成效。
二是举报阳光金城物业管理不到位,且收取一块八元的高额物业费。首先举报物业与托管班勾结,托管班未经任何业务同意,便私自同意开办,并且从不开的侧门也为托管班进出例外开放。其次,物业服务不到位,大厅门卡经常一直开着,任何人都可出入,打扫也不到位,高层及负一楼等区域长时间不去定期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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