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
|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规范街区经济疏导摊点摊区实施细则》要求,摊点摊区设置区分严控区和疏导区。严控区一般是指城市主、次干道,疏导区是指不承担主要交通功能的路段、背街小巷、居民集中居住区周边,类别分为:便民疏导摊点(含早夜市、茶摊、农民自产自销季节性瓜果、蔬菜、小百货、小饰品、服装、手工修补等)、临时占道促销、门店外摆经营。管理标准为:1.设立公示牌,2.经营时间。占道早市经营时间为6:00~9:00;占道小百货、小饰品及服装摊点经营时间为18:30~24:00;占道季节性瓜果疏导点经营时间为6月初~9月底;特色美食街经营时间为8点~翌日凌晨1:00。夜市点经营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开市时间19:00,收市时间居民区为凌晨1:00, 非居民区为凌晨2:00。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期间为夜市点经营淡季,取缔一切占道经营夜市,所有夜市须进店进室内经营。农民自产自销蔬菜点、临时占道促销及门店外摆经营时间视实际情况而定。申报流程为:(一)便民疏导点申报流程:1.由个人或商家向辖区街道社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疏导点位置申请报告→2.由街道社区进行审查,并征求拟设位置周边居民意见,经居民同意后,报辖区城管部门审批→3.辖区城管部门经现场勘查,对符合规范疏导条件的,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4.市城管执法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复核,对符合规范疏导条件的,准入规范疏导,定点经营。(二)规范临时占道促销。1.由个人或商家向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疏导点位置申请报告→2.由辖区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3.市城管执法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复核,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准入举办。(三)规范门店外摆经营。1.由门店业主向辖区城管执法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疏导点位置申请报告→2.由辖区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上报市城管执法局备案→3.市城管执法局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进行现场复核,对符合规范条件的,准入规范疏导,画线经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