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工作人员:
我是此次投诉的当事人,现就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糖果奥斯汀酒店(以下简称“该酒店”)负责人左巧女士在合作过程中单方面违约、拒付相关费用一事,向贵平台提交投诉,恳请政府为我主持公道。
一、事实经过
本人与该酒店负责人左巧女士通过微信沟通,双方就酒店桌椅改色事宜达成明确约定。在沟通中,左巧女士亲自确认了改色内容、施工要求及选定色号,本人依据其要求完成了调色并开始施工。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左巧女士以其个人“不喜欢”为由,单方面无理由终止施工,导致项目无法继续。此次施工已产生材料费900元及施工工钱660元,合计1560元。本人多次与左巧女士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费用,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未支付任何费用。
二、投诉理由
1. 单方面违约:双方通过微信已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本人依约履行义务,而酒店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作,已构成违约。
2. 拒付合理费用:因酒店方违约导致本人实际支出材料费及人工费共计1560元,酒店方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其拒绝支付,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3. 企业失信行为:该酒店作为当地知名企业,本应恪守商业信誉,却以负责人个人主观喜好为由肆意违约,损害合作方权益,对社会诚信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三、诉求
1. 要求衡阳市蒸湘区糖果奥斯汀酒店立即支付因违约产生的材料费900元、施工工钱660元,合计1560元。
2. 要求酒店方就其失信行为向本人致歉,并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该酒店履行责任,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四、证据材料
本人已保存与酒店负责人左巧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含改色要求、色号确认、违约沟通等内容)、施工过程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可随时配合提供。
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本人依约行事却遭遇无端违约,经济与精神均受损失。该酒店作为一家规模企业,如此行为实属不负责任。望政府重视此事,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弘扬社会诚信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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