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健: 您好!针对您反映经营的衡阳县城西罗健摄影室信用修复问题,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查,您经营的衡阳县城西罗健摄影室2024年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年检,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您经营的该经营主体已在2025年列入经营异常。 二、处置情况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营业执照》上印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和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提示,因此企业应于办理《营业执照》后的第二年开始,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鉴于您反映的困难实情,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已对您曾经营的店铺信用信息情况进行修复。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