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应急管理局负责人;您好!我是一名焊工,连续焊接工作至今约三十年。我的焊工证初次领证日期为1993/01/02,证号为43040200011774.发证单位为衡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期间一直有参加复审。于2011年1月在衡阳市政务中心办理换证,换证后的证号为T43041919711228****,初领日期为2011/01/10,有效期限为2017.03.29至2023.03.29,发证单位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我当时不清楚焊工具有10年以上工龄可6年复审这个政策,也没有要求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为我纠正证书上的初领日期,现在导致我在外地广东深圳不能复审,现在我请求贵单位为我纠正我的焊工证初领日期,并同意延期复审。谢谢您并恳请您同意我的述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