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湖南省衡阳县溪江乡沙溪村养元组挖塘问题  
信件内容  

衡阳县溪江乡沙溪村养元组魏小平把田挖的池塘养鱼还没有恢复为田地。魏小平的养猪场污染环境问题也还没解决,请相关部门要溪江乡政府督察到位

 
办件编号   202401028658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人员核实并要求溪江乡政府依法处理,溪江乡政府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池塘排水,下一步将做好耕地复垦,该养殖厂场现存栏生猪2头,粪污实行雨污分离,建有排雨沟和粪污收集管道,配套有粪污收集池等粪污处理设施。但该场存在雨污分离不彻底,粪污处理设施不全等问题。1月12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约谈了该场负责人,并对其下达了《衡阳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整改意见书》,责成该场立行立改,在没有整改完成前不得养殖生猪。下一步将做好耕地复垦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