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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印塘村福星组曹耀升原宅基地翻建新房的诉求  
信件内容  

关于印塘村福星组曹耀升原宅基地翻建新房的诉求

尊敬的领导:

  本人系湖南祁东归阳镇印塘村福星组村民曹耀升(身份证号码:430426******2718),名下有且仅有一处自建一层平房(共有宗地面积为129.63㎡;建筑面积99.27㎡),且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后面附产权证书),该处房产由我父亲于1987年修建,因年代久远且当时经济和技术条件有限,房屋一直出现屋顶大面积漏雨和墙体开裂、地基下陷等严重情况,所以于2024年7月初已破拆,并计划在原有宅基地范围翻建新房!此处宅基地翻新建房完全符合国家颁发的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1)本人名下有且只有一处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2)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旧房翻建(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已现场勘验);

另外,本人于6月初已经已经向村委提交规划许可证办理的申请,但是迟迟未得到回复,多次咨询未果!本人期盼各位单位能够帮助我们尽快推进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取得相关审批书和许可证!在此,表示感谢!

本人此次建房目前还只是在原有宅基地范围下地基情况下,就遭到邻里(村民曹勋义、曹金平)无理阻扰,他们作为村里的事先违建者(村委/政府已确认他们的违建)却还恶人先告状,仗着人多势众,就可以横行霸道吗?不是谁人多就谁有理,更加不是谁投诉谁就有理,而是尊重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友好协商处理!

本人在自己原有宅基地范围合法合规建房,并且愿意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求得最朴素、最普遍的生存权利,这是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村民没有资格和理由随意阻扰,胡乱投诉,任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平与正义!望领导给予帮助,支持一个合法村民的最基本的权利要求!

                        诉求人:曹耀升

                        2024年7月30日

 


 
办件编号   2024073093427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答复内容  

印塘村福星组曹耀升属于在原有宅基地翻建,关于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经现场调查,现将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1、投诉人所反映的“6月初已向村委提交规划许可证办理的申请,但是迟迟未得到回复,多次咨询未果”一事,经核实,目前申请资料未提交至归阳镇人民政府,归阳镇人民政府、镇自然资源所及农业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将积极配合,已与村两委进行沟通,帮助其尽快推进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投诉人所反映的“遭到邻里无理阻扰”一事,经现场调查,曹耀升的房屋建设将化粪池设置在周围邻居门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导致邻里矛盾,请投诉人积极协调与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

3、经县农业农村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8月1日到现场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投诉人不能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则需将该化粪池填埋,化解矛盾后申请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