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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主题:关于邹和平非法占用农田建设房屋的举报  
信件内容  

致: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 曲兰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湖南省衡阳县曲兰镇高冲村的一位村民-邹海枫,现就我村邹和平非法占用农田建设房屋一事向贵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据我了解及现场查证,邹和平未经任何合法审批手续,擅自在我村祥养组占用约200平方米的农田建设私宅,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共利益。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占用地点:湖南省衡阳县曲兰镇高冲村祥养组。

占用面积:200多平方米。

违法建设时间:2019年5月。

此外,邹和平在村内长期横行霸道,利用其影响力压制村民,导致村民们即使心知其行为违法也不敢出面制止或举报,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和农村社会稳定。

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耕地资源,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特此请求贵单位依法查处上述违法行为,并采取以下措施:

1.对邹和平非法占用农田的行为进行调查;

2.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

3.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以儆效尤;

4.加强对农村土地使用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敬请贵单位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此事,如有需要,我愿意配合调查提供进一步证据材料。

此致 敬礼!


 
办件编号   202408109413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8月1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8月26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邹和平未经任何合法审批手续,擅自在高冲村祥养组占用约200平方米的农田建设私宅,严重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损害公共利益经调查,邹和平家庭人口共3人,其妻、子邹爱民(身份证号码:430421******6556)。该户为本村村民,户主为邹爱民。2017年4月以邹爱民名义申请建房,申请经组民代表、组长及村内审核同意后,于本年4月底动工新建,2017年年底主体竣工。房屋占地面积约150平米,三层,高度约11米,建房地类为建设用地。

感谢您对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