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花桥镇均佳村陈戊元新建住房违规圈地建围墙。经核实,陈戊元为衡南县花桥镇均佳村街上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新建房屋属拆旧建新,经依法申请审批,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于2023年4月动工,11月房屋竣工后,私自违规新建围墙属实。目前,花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实后,已向陈戊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户主陈戊元未经批准擅自占地新建围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责令其在接到通知10日内予以改正,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的围墙并恢复土地原貌,限期不改正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您反应情况由乡镇综合执法部门进行管理监督。 感谢您对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