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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道路损坏导致交通事故的投诉信  
信件内容  

关于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道路损坏导致交通事故的投诉信

尊敬的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相关负责人:

您好!

我是 2025 年 11 月 2 日 16 时许,在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口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家属。此次事故因道路严重损坏引发,且交警部门判定我方 “违规变道” 承担责任,我方对此存在异议,特致此信投诉,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道路问题,重新核查事故责任,维护我方合法权益。

2025 年 11 月 2 日 16 时整,我的公公驾驶三轮车沿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正常行驶,行至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口路段时,因该区域道路存在严重损坏 —— 路面出现大面积坑洼、沉降,且无任何警示标识提醒过往车辆。三轮车行驶至该损坏路段时,瞬间发生剧烈颠簸,车辆失控向旁边车道偏移,最终侧翻倒地,造成三轮车损坏、我公公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到场勘查并出具责任判定,认定我方 “违规变道” 承担责任。但我方坚决不认可该判定结果,核心原因如下:其一,我公公驾驶三轮车时始终遵守交通规则,无任何主观变道意图,车辆偏移完全是因道路严重损坏导致的颠簸失控,属于非主观、不可抗力引发的车辆轨迹变化,并非 “违规变道”;其二,该路段道路损坏情况已存在较长时间(据周边商户反映,此问题至少持续 1 个月未修复),道路管理部门未及时履行养护职责,未对损坏路面进行修补,也未设置 “前方路面损坏”“减速慢行” 等警示标识,未能为过往车辆提供安全的通行环境,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道路养护与管理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基础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道路管理者应当保障道路完好,对道路出现的损坏及时组织修复。而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口路段的严重损坏问题,显然反映出相关部门在道路养护、安全管理上存在失职,若该路段能及时修复或设置警示,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基于以上事实,我方提出以下诉求:

恳请相关部门立即派人核查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中国移动营业厅门口路段的道路损坏情况,对损坏路面进行紧急修复,并在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识,避免后续再发生类似事故;

恳请相关部门调取事故现场监控录像、走访周边目击者,结合道路损坏的客观事实,重新协助核查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纠正 “违规变道” 的不当判定,明确道路管理失职在此次事故中的责任;

恳请贵部门对此次事故给我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医疗费等)进行合理赔偿,并就道路养护失职问题向我方作出书面说明。

为配合核查,我方已留存事故现场照片(含道路损坏情况、车辆侧翻位置)、医院诊断证明、交警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若需进一步提供材料,可随时与我方联系(联系人:李玉兰,联系电话:15200736560)。

期待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尽快开展核查与处理工作,给我方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切实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投诉人:李玉兰(当事人家属)

联系电话:15200736560

日期:2025 年 11 月 3 日

 
办件编号   2025110310865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您所反映的道路属于城市道路范围,不属于我局的职责范围,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