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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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衡阳市住建局领导:您们好!我是衡阳市海通衡州府1栋2203房室的小业主.本人购买的1栋2203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隐患问题.主要如下1.房间客厅厨房主卧底板存在多处漏水点.其中客厅靠近入户门处具有肉眼可见裂纹,客厅顶板预埋管线处存在长达2米裂纹.2.房屋客厅主卧洗手间防水层及墙面大面积空鼓,厨房和卫生间顶棚未做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3.未按施工图纸预留空调孔。4.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开发商将1栋裙楼由一层变更成两层,其中地下一层改为停车场出售,这个变更开发商是否通过设计规划变更?此部分面积是否计入公摊?5.未达到收房条件强制收房,收房时未公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合格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业主,如墙面空鼓,楼板漏水的业主,在未整改合格情况下,强制从2020年10月1号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对于以上问题,经过本人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沟通,开发商均采取敷衍态度,不解决实际问题,在此我恳请住建局领导在收到本人投诉信后,严格督促衡阳市湘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质量问题整改,对于第4,5点违规问题给出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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