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想了解一下我的情况,能否年度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我老婆是非农户口,在衡阳县工作。我是农村户口,在衡阳市区打工,2012年在市区商业贷款购买第一套房,2020已办理产权证。双方单位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由于老婆在衡阳县上班,晚上要上晚自习,每天回市区不方便。2018年初在衡阳县买了一套房,办理的商业贷款,属于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暂未办理产权证。按照当时的公积金政策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买房首付款,以后还可以年度提取公积金还银行房贷。2019年、2020年提取过公积金还银行贷款。2021年7月公积金政策调整,不能办理第二套房提取公积金还贷。2022年4月衡阳市调整公积金政策。
(二)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的,还可办理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贷款结清时的尾款。”
2022年5月9日到衡阳县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由于2021年农村宅基地登记不动产,我在衡阳县查询房产信息时,工作人员告知农村宅基已经登记不动产。备注是农村宅基地,(我不是户主,我父亲是户主)。去衡阳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告知我含农村宅基地登记有3套房不能提取公积金。我不理解农村宅基地是父母98年建的,属于自建房,不属于购买的商品房。父母在乡下住(户口本上我父亲是户主)。去年农村宅基地全部测量确权登记,会影响我们年青一代人购买第二套自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是2夫妻不在同一县城工作,需要2套房自己居住。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这种情况。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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