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家从事医疗活动  
信件内容  

李万云,衡阳县库宗桥镇卫生院医生,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其利用其医生身份和职务之便,在库宗桥镇卫生院所属的街道上自己家中私自给人看病行医。其房屋三楼还加盖秘密铁皮仓库用于储存医疗资源。

 
办件编号   202005254412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0年06月11日  
答复内容  

李先生,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您反馈的问题已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您反馈。希望您能一如既往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