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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门诊特殊病种相关事宜咨询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父亲是衡阳市企业退休职工,享受职工医保,目前患有高血压病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冠心病(冠脉支架术后);慢性心力衰竭

符合衡医保发202025特殊病种范围,请问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到何处申请办理特殊病种?另外因同时患有三种疾病,常年累月需要购买相关治疗药物,门诊报销费用标准如何?报销时间多久?后续如何延续?另外如住院期间是否还能享受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谢谢!


 
办件编号   2022061266142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2年06月1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2年06月20日  
答复内容  

       根据《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参保人同时患几种特殊病种疾病的,经评审后符合纳入标准的,按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标准执行。您父亲的这三个疾病可申请的对应特门病种高血压2600元/年,冠心病2600元/年,慢性心力衰竭3000元/年(按月限额,职工医保报销80%),有效期均为2年,到期后如何延续您可关注明年将执行的湖南省特殊门诊相关政策。参保人员住院期间暂停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相应扣减住院期间(按月计)特门医疗费用支付额度。建议您可在本月6月20日前提交住院资料至南华附一办理特殊门诊的医保窗口,我们本月下旬会进行专家评审。您可以拨打2668316进行咨询!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