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2023年3月1日以后衡阳市是否延续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信件内容  

本人属于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购房时间在2023年3月,晚于扩大后购房补贴时间2023年2月28日。请问扩大后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是否会延续?

 
办件编号   202303317750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答复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答复内容  

工作人员于3月31日9:21电话回复彭晶晶:衡人才办通{2022}1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购房时间需在2023年2月28日完成网签备案以及缴纳契税。至于后期是否还会有新政策,暂时还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