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非“双一流”全日制本科毕业,且购房时间在2023年3月,晚于扩大后购房补贴时间2023年2月28日。请问扩大后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是否会延续?
工作人员于3月31日9:21电话回复彭晶晶:衡人才办通{2022}1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购房时间需在2023年2月28日完成网签备案以及缴纳契税。至于后期是否还会有新政策,暂时还不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