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6月以妻子名义在衡阳万达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的楼盘(衡阳市珠晖区酃湖万达广场酃湖书院)购买一套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交房日期是2021年12月30日。由于万达资金等种种问题,项目停工,延期交付。最后在市政府、住建局、区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万达住宅一期在2022年10月交付,万达做出承诺会按合同约定支付延期交付违约赔偿金。本人2023年1月29日在万达营销中心办理收房手续并签订《延期交房赔付确认函》。衡阳万达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白纸黑字承诺,至签订该涵后6个月内支付全部违约金。支付最后期限是2023/07/29。时间到期后,多次与衡阳万达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沟通未果,至今为止衡阳万达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未支付违约赔偿金。万达妥妥的无赖,欺骗行为,请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