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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情况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市蒸湘区红湘北路100号东方名居小区业主。该小区原规划设人防工程,但并未实现。业主们多次向相关单位反映未果请帮助解决。  
办件编号   2018101048663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1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  
答复内容   您好!您2018年10月10日通过主任信箱所反馈的问题,我办立即进行了查证,具体情况如下: 蒸湘区红湘北路100号东方明居项目于2013年8月在我单位报建,由于该项目位处蒸水河边,汛期将至,建设单位为避免深基坑和边坡支护工程发生险情,地下建筑已先行开工建设,至政务中心人防窗口报建时已造成无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之事实。我办按人防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依法足额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