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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人防车位的购买使用权益和保护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衡阳市石鼓区珠江帝景山庄的的业主 我想咨询您珠江帝景山庄地下车库购买使用年限问题。购买商品房合同上面标注使用权限是20年 车位年限届满后 车位使用权益自动续约 客户继续无偿使用该车位 具体随商品房使用年限一样 请问合理合法吗? 谢谢
办件编号
2018100948664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8年10月09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答复时间
2018年10月09日
答复内容
住宅小区的人防工程是根据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在不防工程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平时可作为车库使用。只要住宅小区人防工程是由开发商投资所有,则其处置该区域内的车位,均不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处置行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您所咨询的转让给非业主、二次转让是否分合法以及使用权限等问题,建议您咨询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感谢您对人防工作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