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阳市衡东县在职教师异地生育相关业务咨询  
信件内容  

在湖南省妇幼生娃是否能在衡阳报销医疗费用,衡阳生娃和长沙生娃在生育报销流程上有什么差异。

 
办件编号   2025121711007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答复单位   衡东县人民政府 单位答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答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衡东县在职教师异地生育相关业务”问题已收悉,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3号)有关规定,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3号及【2022】61号文件相关规定:全省范围内同步上线生育保险的省内异地联网结算,结算时不需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如果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手工报销,参保地经办机构按参保地规定为参保人员报销相关医疗费用。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详情请拨打衡东县政务服务医保窗口政策咨询电话0734-5229696。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