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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关于驻衡省属高等院校引进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补贴的申报  
信件内容  

请问关于驻衡省属高等院校引进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补贴的申报,具体的申报条件可以在哪儿看到?根据所在学校通知,2019年入编或者2019年1月14日之后来校报到并且满足衡阳市相关政策的博士可申报衡阳市一次性补贴5万元整。 我想请问: 1. 为什么对申报的时间卡得这么死,比如2019年1月13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的是否就一定不符合条件?2018年12月引进的博士呢? 2. 如果是在2019年1月14日之前报到,并且签了合同,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入编的博士研究生,是否符合申报该补贴的时间条件?按学校通知内容来理解好像是符合时间条件的。 3. 具体的关于该补贴的政策可以在哪里查看?

 
办件编号   201911153553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15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答复时间   2019年11月29日  
答复内容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答复:张先生您好! 2019年1月14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第一次会议纪要》(衡人才纪要[2019]1号)已明确,“驻衡省属高等院校(含附属医院)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驻衡省属高等院校每年11月份向市人才服务窗口集中申报本年度引进博士研究生的补贴待遇”。因会议纪要的时间是2019年1月14日,并未追溯既往,所以享受待遇的对象必须是2019年1月14日之后从衡阳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果是在2019年1月14日之前已经报到,并且签订了合同、购买了社保,这种情况是属于政策前引进的人才,是不符合享受待遇的条件。如您想了解会议纪要(衡人才纪要[2019]1号)的具体内容,您可以致电人才服务窗口或前来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C49-C51窗口咨询。衡阳市人才服务窗口热线:0734-8969112、0734-896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