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是衡阳市祁东县洪桥镇大桥社区石余塘生产队的一员,我举报在我们社区范围内一外来人员(属于南山社区)彭卫国非法强占我们生产队位于322国道立交桥下的公共土地(超过100平方米),时间长达6年多,彭卫国在此桥下建设一铁皮屋,并开了一间小卖铺,不仅如此,他还将他圈地范围外大桥路马路边的土地出租给浙江来此的一男子,该男子在马路边摆了一个烧烤地摊,他们这一系列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利益,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利用此土地进行非法买卖,开设小卖铺和烧烤摊,对来往行人及车辆的人身安全也埋下了隐患,因此产生的生产经营废物随意丢弃,也影响了街道卫生,增加了清洁人员的工作压力,也造成了一定的马路危险。
在此期间,我们生产队多次通过社区调解协商未果,向县政府反应举报最后也因为彭某不肯搬走未果,前段时间,我们再次反映到县政府,县政府受理此案,并移交给洪桥执法大队,可到今天已经一个多月了,完全没有任何行动,我们生产队再次反映到县政府,可政府以彭某人太蛮横,无法沟通打发了我们。希望市领导了解到这一情况,并帮助我们维护国家利益,解决安全隐患,还国家还社区还生产队一个清洁清静安全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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