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未开具工程款发票情况说明  
信件内容  

      

尊敬的朱市长:     

您好!首先,十分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您宝贵的时间阅读我公司反映的情况。兹有湖南省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同)2010年开始施工我公司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腾飞麒马山庄住宅小区Ⅳ标段5#-8#楼工程项目,我公司已将工程款全部付清,长江公司欠工程款发票,一直未给我公司开具。我公司多次向该公司催要发票无果,才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判决,后经法院执行局处理,双方同意按2017512日执行笔录方案执行。但长江公司不配合出具缴税所需相关手续,经我公司多次催要,2018 911日该公司才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及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提供给我公司,2019117日我公司持长江公司所提供缴税手续将税款交清后,拿完税证明去衡阳长江公司开具发票时长江公司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后衡阳市石鼓区税务局协调、处理,长江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我公司再多次与长江公司协调开票事宜,均未解决,拖延至今。因税务清算,我公司必须要有发票,否则,我公司成本无法计入,后果严重。长江公司在收取所有工程款的情况下也有出具发票的义务

现恳请领导给予协调、解决。  

                      新疆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420

 
办件编号   202004203740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4月2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税务局 单位答复时间   2020年04月28日  
答复内容  

您好!经税务部门调查核实,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0年承建了你公司麒马山庄项目5号至8号楼的施工,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尾款发票没有开具。经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石鼓区税务局督促,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4月27日按要求开具发票。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