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衡南县教育局收取一年级教育期刊事项的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衡南县教育局收取一年级教育期刊”一事,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衡发改价费〔2020〕)4号)文件相关规定,面对学生公开发行的刊物不得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具有资质的国有机构征订。我局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并要求所有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必须根据学生或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期刊。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订期刊,可在家长指导下,由家长自愿征订。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向学生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期刊。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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