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 您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孩子出生于2010年,至今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版)〉应用解释》(以下简称《应用解释》)规定,自2016年3月30日起,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以您现在无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应用解释》同时规定,1979年5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当时的法规政策规定的领证条件未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生育(收养)子女状况证明,凭该证明享受享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或者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待遇。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