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户籍地为衡阳市蒸湘区,现居住广州市越秀区。属社会化退休人员。原工资一直在邮政储蓄发放,也曾按要求办理过工商银行社保卡 ,已激活并能正常使用。本月,其工资未能正常到位,储蓄银行卡及工商银行社保卡都未曾有到账。咨询其他退休同事被告知现在的工商银行社保卡必须要再次去到社保卡的开户银行做第2次激活。请问,原本已经正常激活并能正常使用的工商银行社保卡,还需要年事已高的老人来回跑,去办理所谓的再次激活吗?还是做签约?在大数据的情况下能否改进这种操作模式,不要折腾老人家。办理业务能否做到一次性告知。请尽快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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