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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标题   在外工作的公务员是否有渠道能回到衡阳工作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在岳阳工作的公务员,我以前是在南华大学毕业的,之后又在衡阳工作过一年,对衡阳这座城市有着很深的感情和很强烈的向往,我很想把家安在衡阳,在衡阳扎根发展。想请问领导,对于在本省异地工作的公务员是否有渠道可以调动回衡阳工作?

 
办件编号   202110276070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1年10月27日  
答复单位   市委组织部 单位答复时间   2021年11月01日  
答复内容  

许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文件第6条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一般应采取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竞争性方式产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工作确实需要的,也可以采取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产生流动调配人选: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的。

     因此,对于您这种情况,如果存在夫妻两地分居等特殊困难,可以通过组织推荐、直接考察的方式转任到衡阳市公务员机关工作。


中共衡阳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