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文件精神,2009年11月18日前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了人事代理合同的,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人事代理时间计算为工龄。2009年11月18日后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若您2006年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了人事代理合同,2006年至2009年11月人事代理期间是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感谢您对我市人社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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