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我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收到张先生通过市长信箱反映“咨询祁东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办法”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公司为您缴纳养老保险,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办法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祁东县政务中心二楼)开设个人账户,再按规定至税务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或在手机APP“湘税社保”上自助缴费。每年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人均收入的60%至300%,缴费比例为20%,可自行选择缴费档次。 2022年11月3日下午已通过电话与张先生联系并详细告知了相关事项,张先生表示已了解并非常满意。 我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个人利益。 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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