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2025年小升初招生方案尚未发布,建议您参照《2024年衡阳市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2024年衡阳市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服务区划分实施方案》进行了解。招生政策:(一)公办初中招生。小升初招生工作中,遵守"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若服务学校的学位不能满足"相对就近"原则,由市中招办协调安排。 1.具有市城区户籍及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规定。具有市城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片区。家长在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①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 ②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且与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同户同住,学生父母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社区证明; ③小学毕业生父母暂未获得房屋不动产权证,须提供房屋网签(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 ④小学毕业生父母无房以实际居住地为准,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社区证明。 2.具有市城区学籍的随迁子女入学规定。随迁人员是指在本城区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城区户籍人员。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同时尽量减少农村学生不合理的进城就读现象,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择校行为。随迁子女要求在城区中学就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平台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凡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在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小学毕业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随迁人员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市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市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如其还有具体问题欢迎拨打基础教育科07348811319咨询了解。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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