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关于外来人才2020购房补贴政策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11年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入衡阳市南华大学核资源于核燃料工程学院资源勘查专业,学制4年,全日制本科,并于2015年获得本科学士学位,目前在衡阳工作,并于上月在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听闻衡阳市出台“楼17条”政策,外来人才可获得购房补贴,想咨询相关单位,我如何进行资格认证和补贴申报。

 
办件编号   202006265093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06月26日  
答复单位   市委组织部 答复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答复内容  

张先生: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衡建联字〔2019〕1号)和《衡阳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衡人才办通〔2018〕5号)规定的人才购房补贴资格条件要求,请您咨询市人才服务窗口,并按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地址:衡阳市华新发开区西二环13号,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734—8969112、896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