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你好,关于社保缴纳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我妈妈是衡阳祁东户籍,出生日期是1974年5月6日,2014年4月在东莞开通了社保账户,单位只给交了工伤保险,2015年后续至今交了2年的的养老保险,今年50岁,想转回衡阳户籍自己缴纳灵活就业保险。

在衡阳本地宝看到几则关于灵活就业社保的信息,不知道哪条是真的,一条说,可以补缴自社保账户开通后的年份。一条说,不能补缴以前的,而是需要接着缴纳到55岁,然后一次性补足15年。还有一条说要一年一年交下去,直到交够15年,不能补缴。

请政府帮忙解答,按照规定是哪种方式,可不可以补缴,谢谢

 
办件编号   202403108826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4年03月10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4年03月12日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回复:关于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回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衡阳市本级目前没有一次性补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到了退休年龄未交满15年,往后延至缴满180个月(15年)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