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归集业务,明晰管理职责,落实缴存单位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将衡阳市城区有关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及办理地点明确如下:
一、业务范围
1、单位建制建缴;
2、缴存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汇缴和年度汇缴基数调整的核定;
3、住房公积金补缴、少缴、缓缴的受理、初审及申报工作等业务。
二、办理地点
1、凡坐落在雁峰区、石鼓区和珠晖区辖区内的单位,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营业部(雁峰区蒸湘南路29号房地大厦B栋一楼,电话0734-8275025);
2、凡坐落在蒸湘区的单位,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雁峰营业部(西二环路13号市政务中心二楼C区,电话0734-8969003)。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5日起执行。
以上业务办理地点变更给各缴存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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