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3 00:00
中共衡阳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机关党旗红,建设‘五个新衡阳’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促进机关单位在全市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衡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机关党旗红,建设‘五个新衡阳’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局机关党委决定,2017年在全局机关党组织中开展“机关党旗红,建设‘五个新衡阳’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机关基层延伸,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逐步实现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保障中心工作落实、推动“五个新衡阳”发展,以崭新的形象、良好的作风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机关党旗红,建设‘五个新衡阳’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是党的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新载体,是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新抓手,是党员覆职尽责、建功立业的新平台。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实现五个目标:
(一)思想观念有新改变。着力解决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党性观念不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淡化,不思进取、思想僵化等问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根守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工作斗志,投身“五个新衡阳”建设主战场。
(二)文明风尚有新提升。着力解决部分党员服务意识不强、社会责任感缺失等问题,引导党员进一步加强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塑造文明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三)工作实绩有新跨越。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定位不高,回避矛盾、不敢担当等问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积极作为,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在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创佳绩。
(四)工作作风有新气象。着力解决部分党员存在的“庸、懒、散、奢”、作风不实等问题,引导党员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转变作风,净化政治生态,树立良好形象。
(五)组织活力有新加强。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等问题,引导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从严管好队伍,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基本方法
(一)坚持积分制量化评价。将主题实践活动内容、举措分类进行全面量化,按照“即时积分、按月汇总、定期检查、年终考核”的形式,由党组织和党员对照积分标准进行活动积分,积分结果作为机关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活动从感性评价到量化考核,解决活动操作难量化、效果难评价等问题。
(二)坚持台账式痕迹管理。利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总支工作记录本》《机关党委工作记录本》《党员积分纪实本》记录主题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记录内容齐全。按照主题实践活动内容和积分制管理评价标准,注重分类,按月建好工作台账,确保台账内容清楚、准确、详细、真实。同时,利用视频、相片等方式建好主题实践活动相册,让活动有声有影有形。
四、活动内容
“机关党旗红,建设‘五个新衡阳’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以各基层党支部为重点,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主要有四项内容:
(一)比学习,看党性修养
1. 突出理想信念教育。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组织党员集中观看《永远在路上》《永恒的信念》《理想信念高于天》等教育片,教育党员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一次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主题的学习研讨活动。
2. 突出党性教育。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党的基本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不少于一次,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不少于一次,上专题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小组每月召开党小组会不少于一次。“七一”前后,各基层党支部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每名党员要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和党性意识、能力水平和精神状态等方面,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负责人要对每名党员干部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年底,要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确定每月第1个工作日为党费收缴日,党员要自觉按标准缴纳党费。确定每月25日为固定“主题党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学习类” “议事类” “服务类” “评议类”等4个类别设置固定“党日”主题菜单并开展活动,提升党员党性觉悟。
3. 突出党风党纪教育。围绕保持党员纯洁性,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等为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廉洁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增强学习效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制度。丰富廉洁文化学习宣传内容,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
4. 健全学习机制。建立健全书记讲党课、党员(党支部)学习日、普通党员轮训等制度。党支部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次,参学率达90%以上。各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每名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年下基层上党课不少于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全年上党课不少于一次。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开展以“每天读书1小时,每月精读1本书,每季撰写1篇读书心得”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活动。除干部在线教育外,普通党员参加党委(总支、支部)组织的轮训全年不少于 24学时。
(二)比品性,看道德素质
1. 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活动。通过公示栏、宣传栏、LED屏、微信群、QQ群、短信、宣传手册等媒体,多层次、多途径宣传“六不”行为规范,引导党员自觉做到“安全出行不违规、垃圾分类不落地、节俭用餐不浪费、言谈举止不粗俗、文明上网不低俗、经济生活不失信”,提升党员文明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 开展党员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以“岗位学雷锋,机关树新风”为主题,面向社会开展交通劝导、信息查询、文明宣传、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引领公共文明新风尚;面向社区开展扶贫济困、治安维稳、医疗保健、帮扶帮建等志愿服务;面向农村开展捐资助学、法规宣传、环境卫生整治、便民代办等志愿服务,为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做出有益贡献。倡导“一元捐” “一日捐”等微公益行为,积极传播正能量。各党支部全年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6次,党员全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次。
(三)比业绩,看责任担当
1. 比效能。看各基层党组织是否紧贴本部门业务工作筹划党建工作、设计党的活动,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看各单位是否真正倡导“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做到“立刻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是否完善办事制度,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是否强化规范约束,严格责任追究,治理“中梗阻”,铲除“潜规则”,把服务做优,把效率做高;是否在省、市中心工作,行业部门工作中走在前列。
2. 看作为。看党员是否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对照岗位职责和标准,努力增强业务技能,圆满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是否树立强烈的担当意识,敢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是否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兑现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是否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在各项工作中当模范、争先锋、作表率,在推进“五个新衡阳”建设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四)比作风,看整体形象
1. 加强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以“党员在你身边”为主题,组织党员进社区、企业及扶贫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帮扶等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责任区制度和“一帮一” “多帮一”等多种形式的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党员主动与贫困地区、困难家庭、空巢老人、烈士遗属、病残人员、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失学儿童等困难群体结成帮扶对子,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各党组织每季度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不少于一次。
2. 加强机关作风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勤政、公务接待、考勤值班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有效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党内监督职能,加强对党员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通报,确保纪律规定执行到位。以政风行风评议、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治理和预防机关中存在的“政令不畅、我行我素” “损人利已、损公肥私” “好人主义、不敢担当” “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等不良作风。
3. 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紧盯作风问题新动向和重大节假日,深入开展“治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奢”、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顽疾。局属三个党委要结合纠风肃纪、治庸治懒、精准扶贫、明查暗访等工作,通报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下旬)。局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特别是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积分管理评价标准和责任分工。要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进行思想发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活动主题、内容、时间、步骤和要求,为活动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推进实施(3月下旬—12月上旬)。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和推进活动中的具体举措,防止走过场、出偏差。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涵,高质量开展好四个类别的活动,解决一批影响党员“精气神”和“执行力”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推进的过程中,要注重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和服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联系服务基层结合起来,把活动成效体现到推进工作上来。
(三)评选通报(12月中旬—12月下旬)。局属各单位对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积分情况,根据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实际表现,按“四比四看”内容分类评选出本单位“学习标兵” “道德模范” “岗位能手” “作风建设优秀个人”以及红旗党支部。
(四)总结提高(12月底)。局属各单位认真总结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把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创佳绩、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机关党旗红,建设‘五个新衡阳’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谢茂文同志任组长,贺银生、谭长青、符义承、席晓平、邓建华、陈建颖、汪楚纯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由柳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本单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措施、先进经验和主要成效,挖掘身边的动人故事,通过开办专刊专栏,举办事迹报告会、成果图片展,开通微博微信,拍摄微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宣传展示活动成果和党员精神风貌。要及时向市局机关党委报送信息、经验稿件。每季度要分类向市局机关党委报送先进典型和事迹。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局属各单位要建立领导包联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联系党支部,参与党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要制定方案、落实举措、做好积分登记和台账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市局将加大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力度,对活动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不力的党组织进行通报。
附件:1. 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积分管理办法
2. 机关党组织活动积分管理评价标准
3. 机关党员活动积分管理评价标准
4. 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员活动积分管理记录表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委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
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积分管理办法
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积分包括量化分值、积分登记和积分应用三个方面:
一、量化分值。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积分按基础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根据活动具体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积分管理评价标准获取积分或扣减积分。其中:基础分100分,主要根据主题实践活动“四比四看”内容的具体举措,设定不同的积分项目和分值。加分和扣分,主要按照具体工作完成效果设定不同项目和分值。全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总积分最多不超过120分。
二、积分登记。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积分按照“即时积分、按月汇总、定期检查、年终考核”的形式进行,即每次活动后党组织和党员对照积分标准自行积分,如实填写到《党组织积分表》和《党员积分表》上;每季度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积分,党支部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检查核实;年底市直工委根据平时积分进行考评,作为评选、推介典型的重要依据。积分基本流程如下:
1. 确定记分员。机关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委员会)推选记分员,记分员原则上由组织委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2. 考核登记。党组织组织完活动后,由记分员对照积分标准,自行积分,每月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上级党组织核实后,积分完成。党员参加完活动后,对照积分标准,自行积分,每月底向支部记分员集中报告一次,记分员将党员个人积分与党组织积分对照核实后,积分完成。党支部记分员每次组织活动要对党员参加情况和活动表现进行考勤和跟踪登记,防止党员虚假积分。
3. 加分流程。加分实行书面申请、调查核实制。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上级党组织委员会调查核实后,给予加分;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要有2名以上党员群众签字证明),经支部委员会调查核实后,给予加分。所有积分、加分,党组织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示一次。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组织反映,所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党组织申诉。
4. 扣分流程。党组织扣分,由上级党组织委员会根据党组织实际表现情况研究确定,并向党组织委员会通报;党员扣分,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实际表现情况研究确定,并向党员本人通报。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组织反映,所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研究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研究结果,如仍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党组织申诉。
5. 公示登记。记分员将党员本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
6. 上报积分。记分员将党组织和党员本季度积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审核无异议的,由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统一汇总后报工委备案。
7. 积分核查。各机关党委(总支)要对所辖基层党组织党员积分情况定期检查,确保积分工作规范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积分情况进行抽样核查。
三、积分应用。把党组织和党员积分情况作为典型推介、党建考核的重要依据,党组织和党员年度积分达到95分以上,或在市直机关、本单位范围内排名靠前的,可作为典型推介;年度积分在80分至95分的可评定为合格党组织和党员;年度积分小于等于80分,应作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和不合格党员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2
机关党组织活动积分管理评价标准
一、基础分(100分)
(一)比学习,看党性修养(36分)
1. 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每次积0.5分; (6分)
2. 组织党员集中开展讨论积0.5分; (0.5分)
3.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次积0.5分; (16分)
4. 组织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积0.5分; (6分)
5. 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培训积0.5分; (0.5分)
6. 每月组织党员按标准缴纳党费每次积0.5分;(6分)
7. 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各积0.5分;
(1分)
(二)比品性,看道德素质(18分)
1. 组织党员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活动,每月积0.5分;(6分)
2. 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次积2分; (12分)
(三)比业绩,看责任担当 (24分)
1. 机关党组织紧贴本部门业务工作筹划党建工作、设计党的活动,在推进业务工作中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每月积0.5分; (6分)
2. 完善办事制度,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治理“中梗阻”等问题,各项业务工作有效落实的,每月积0.5分;(6分)
3. 支部党员能圆满高效落实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积1分; (12分)
(四)比作风,看整体形象(22分)
1. 组织党员开展“一帮一” “多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每次积1分; (4分)
2. 支部党员作风建设方面未被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或群众举报的,每月积1.5分。 (18分)
二、加分
1. 党组织活动经验或党员先进事迹被中央、省级、市级相关媒体和市直工委、单位党委(党组)推介的,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2. 单位(部门)业务工作或党建工作被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市直工委、单位党委(党组)、机关党委(总支)通报表扬或表彰的,分别加5分、4分、3分、3分、2分、1分。
三、扣分
1. 单位(部门)业务工作或党建工作被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市直工委、单位党委(党组)、机关党委(总支)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4分、3分、3分、2分、1分。
2. 党支部中有党员发生违纪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每人次扣10分,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每人次扣8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每人次扣6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5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
3. 党支部中有党员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确有事实的,每人次扣2分。
4. 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支部组织的活动参加人数不到一半的,每次扣2分。
党组织积分每季度公布一次,并作为对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3
机关党员活动积分管理评价标准
一、基础分(100分)
(一)比学习,看党性修养(30分)
1. 参加集中学习每次积0.5分; (6分)
2. 参加集中讨论积0.5分; (0.5分)
3. 参加“三会一课”每次积0.5分; (10分)
4. 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每次积0.5分; (6分)
5. 参加集中培训积0.5分; (0.5分)
6. 每月按标准缴纳党费每次积0.5分; (6分)
7. 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各积0.5分; (1分)
(二)比品性,看道德素质(24分)
1. 自觉践行“六不”行为规范,行为未被党员群众举报、曝光的,每月积1分; (12分)
2.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次积2分; (12分)
(三)比业绩,看责任担当(24分)
能圆满高效落实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积2分; (24分)
(四)比作风,看整体形象(22分)
1. 圆满完成结对帮扶任务和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每次积1分; (4分)
2. 认真执行单位(部门)日常管理制度,每月积0.5分; (6分)
3. 作风建设方面未被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或群众举报的,每月积1分。 (12分)
二、加分
1. 党组织各项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台账管理清楚规范,所在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每人年底一次性加2分;
2. 党员被选树为中央、省级、市级、市直机关、本单位、机关党组织先进典型的,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3. 党员个人先进事迹被中央、省级、市级相关媒体和市直工委、单位党委(党组)推介的,分别加6分、5分、4分、3分、2分;
4. 党员在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受到上级部门或本单位表彰奖励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
5. 党员日常工作被上级部门、本单位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
6. 党员在上级部门、本单位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分别加3分、2分;
7. 党员有见义勇为行为的每次加3分。
三、扣分
(一)有下列现象之一的,每项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 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或在活动过程中无组织无纪律中途退出;
2. 无故不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重大活动;
3. 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
4. 无理取闹,阻碍重大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 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或参与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6. 党建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扣分;
7. 被上级党组织通报批评或被服务对象、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8. 有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下的。
(二)有下列现象之一的,每次扣20分。
1.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 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及以上的。
附件4
机关党组织________月份活动积分管理记录表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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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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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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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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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分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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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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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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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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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讨论(0.5)
|
支委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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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大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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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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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党课(0.5)
|
主题党日(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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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培训(0.5)
|
缴纳党费(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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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生活会(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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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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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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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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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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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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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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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活动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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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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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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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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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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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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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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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业务工作开展党建工作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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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业务工作有效落实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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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完成工作任务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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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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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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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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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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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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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党员开展结对帮扶等联系服务群众活动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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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党员未被通报或举报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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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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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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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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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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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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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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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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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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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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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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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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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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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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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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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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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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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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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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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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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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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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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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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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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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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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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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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基层党支部结合实际,按月制定填写积分管理记录表。
______ 党支部党员______月份活动积分管理记录表
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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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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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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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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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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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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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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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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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分
情
况
|
比学习
|
项目
(基础分)
|
集中学习
(0.5)
|
集中讨论(0.5)
|
党员大会(0.5)
|
党小组会(0.5)
|
专题党课(0.5)
|
主题党日(0.5)
|
集中培训(0.5)
|
缴纳党费(0.5)
|
组织
生活会(0.5)
|
民主评议(0.5)
|
合计
积分
|
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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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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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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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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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践行“六不”行为规范(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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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分)
|
合计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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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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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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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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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础分)
|
圆满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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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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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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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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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作风
|
项目
(基础分)
|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1分)
|
落实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0.5分)
|
作风方面未被通报或投诉
(1.5分)
|
合计
积分
|
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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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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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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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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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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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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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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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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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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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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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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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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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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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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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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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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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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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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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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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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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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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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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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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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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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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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