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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财政: 统筹谋划,推动医保市级统筹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2-08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从2021年起我市将全面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工作。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将有助于提高我市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和保障能力,将解决当前医保政策碎片化问题,统一医保经办服务管理,将使我市的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医保市级统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事关全市八百万人民的福祉。市财政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全力推动医保市级统筹工作。一是制定了统筹实施方案。会同市医保局向市政府报送了《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的名义于今年6月份下发了《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7号)。二是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反复讨论研究,与市医保、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和规范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范了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和管理工作,为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出台了关键配套文件。同医保局一道赶赴外地市州学习,经过多次修改完善,确定了医保市级统筹七个配套文件中与财政紧密相关的两个:《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衡阳市医疗保险市级风险储备金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各类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基金账户的开设方式、基金拨付的基本路径、基金预算的编制方式,强化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了风险储备金制度,根据各统筹区基金市级结余情况,按不同比例提取风险储备金,压实了各县市区管理责任,提高了风险储备金的保支付能力。在近期召开的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衡阳受到了省里的点名表扬。

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如何在有限的医保基金和提高人民群众的医保待遇之间寻求平衡,任重道远,下阶段,市财政将在基金财务管理、医保资金配套等工作上持续发力,团结一心,务实高效,确保市级统筹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面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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