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衡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衡财审〔2021〕589号),现就衡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管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条件
(一)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50号令)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有关规定依法设立。
(二)能为项目业主提供优质、高效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并接受市财评中心关于服务质量、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要求。
(三)近3年未受过行政、司法机关处罚。
(四)在衡阳市城区范围内具有办公地点,且具有3名以上(含)在衡阳市工作的的造价工程师。
(五)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或电子卖场注册。
二、核验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在衡阳设有分公司也要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衡阳工作的造价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衡阳市城区范围内办公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四)公司三年以内主要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明细表一份。
(五)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基本情况表、造价工程师情况表(详见附件)。
(六)以上资料均需加盖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时间:每年6月份、12月份的工作日均可进行备案。
(二)地点:衡阳市财政局205办公室(蒸湘区解放大道30号)。
(三)登记:对资料审核合格的造价咨询机构,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在《备案登记表》上出具意见。
(四)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13272345755
附件: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附件)
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