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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8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衡发[2015]4号)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15]5号),设立衡阳市财政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两区一园"、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组织拟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落实省级对市区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预警评估、风险应急处置;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市本级政府投融资公司的财务监管;组织实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六)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资产评估工作。拟订需要市本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国有资本经营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八)负责财政支出管理。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

(九)负责社保资金(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汇总编报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财源建设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区(含“两区一园")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县市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2·与市机关事务局和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机关事务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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