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8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18】106号)

来源: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8-05-21 16:38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相关高职院中职部及局直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2018年湖南省全面推进高中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现将《2018年衡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市教育局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2018年衡阳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4号)精神,加快普及我市高中阶段教育,重点解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

(二)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

(三)自主选择、有序录取、计划调控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市教育局成立市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少平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马俭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崇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市教育局职成教科长、基础教育科长、计划财务科科长、局机关纪委主任和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职招生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职成科分管副科长、县(市)区教育局分管负责人,县市区人社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中职招生办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制定2018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对象

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

五、招生专业与计划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实行按院校类别由各自主管行政部门分类审核的办法。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全市技工院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在衡开办五年制学历教育的高职高专院校,以省教育厅文件为认定依据;外市州来衡招生的职业院校,经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市教育局备案复核。

为优化专业资源及专业布点,在2017年专业整合基础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分别对2018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及2018年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进行审查,按照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近三年办学规模及省市级特色(重点)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情况,下达《2018年秋季衡阳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及《2018年秋季衡阳市技工教育院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各职业学校不得超限额招生。

六、招生办法

2018年各职业学校(含高职高专中职部、技工院校及经许可的市外职业院校,下同)面向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将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

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就读各职业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志愿填报见附件《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应按规定批次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由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是办理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可持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到各职业学校报名。学校审查同意,造具名册,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新生录取信息直接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具有高中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免修文化基础课,重点学习专业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

普通高中和中职志愿可以跨类填报。录取时,原则上按照普高与中职分类录取的办法分批次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原则下,分别对城区和各县市区划分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划定后,将学生电子信息同时转达到普通高中录取机构和中职招生办。市教育局中职招生办先按照第一志愿把学生预录名单分发给招生学校,对预录人数大于招生数的中职学校,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交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确认后成为中职学校录取新生,学生和家长(监护人)未确认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志愿未能录取到的学生,转入第二、第三志愿进行录取,第二、三志愿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录取办法相同。

七、招生宣传

(一)各中职学校要在省教育厅开设的“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hneeid.hnedu.cn/)上公布学校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属性(公办或民办)、招生专业及计划、咨询及举报方式等核心内容。各中职招生学校务必在4月18日前将以上信息以电子版、纸质版两种形式报送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县区学校需经县(市)教育局审核盖章。电子信箱:317706947@qq.com。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统一设计关于省平台网址手机APP及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于5月10日前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所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并指导督促初中学校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初三班级,印发给每一名初三学生,确保省平台招生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凡是没有刊载在信息平台上的招生学校和专业,均视同违规招生。各初中学校要组织学生登录湖南省中职教育招生信息平台查看招生学校信息。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在5、6月份开展专项督查,采取县市交叉督查、委派专家督查等方式,重点督查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登录湖南中职教育招生信息平台和中职志愿填报情况,对不按规定发布信息的学校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组织师生和家长观看职教宣传专题片。市教育局将组织制作我市中职招生宣传专题片,解读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初中学校师生和家长观看。市教育局还将印制《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公开信》、《2018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栏》,各初中生源学校必须在校内、班内张贴,《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公开信》要发到每一名初中毕业生。要分班级完善宣传资料签领手续。

(三)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每年5月为“职业教育宣传活动月”,在此期间我市将开展系列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辖区初中学校,组织教师与学生集中学习中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开好初三学生会、家长会,认真组织职业教育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普职合理分流,确保中职招生政策与改革办法人人知晓。各职业学校在整体做好年度招生规划的同时,要主动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教育政策宣传与咨询工作,客观真实介绍学校办学情况,严禁夸大或发布虚假信息,严禁承诺和实行有偿招生;应积极组织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应按照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统一安排,积极有序参加相关活动。鼓励我市职业院校积极面向外省市招生。

八、招生准入

(一)按照省教育厅规定,职业院校跨市招生必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市外职业院校来衡招生审核备案信息。未经我市批准的市外职业院校在衡招生,我市将不出具学籍注册登记证明。

(二)列入我市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的市外职业院校,须按要求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与我市同步进行。

九、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一)各职业学校新生录取信息须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

(二)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十、招生纪律

(一)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职业学校招生信息,不得拒绝在初中毕业班班内张贴《2018年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资质公示栏》。

(二)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截留、迟发、少发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中职招生宣传资料和干预、替代学生填报志愿;

(三)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

(四)严禁中职学校利用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招生;

(五)严禁各职业学校招收已被其它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六)严禁各职业院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各职业院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直接到生源学校从事招生宣传活动;

(七)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组织初中学生到外地旅游、参加夏(冬)令营或打假期工;

(八)严禁各职业院校为拉生源而进行相互诋毁的不正当行为;

(九)严禁职业院校以任何名义在开学前和录取中向学生收取押金或变相发放奖学金。

十一、督查措施

(一)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各类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重点督查学生志愿填报、招生宣传情况。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二)市教育局将把初中普职分流比、普职招生比、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和县(市)区职成教育工作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衡阳市中职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与说明

1.填报时间

衡阳市城区应届初三学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与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间相同,统一为:6月1日至6月5日。

各县市区应届初三学生填报各职业学校志愿时间与各县市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同步,具体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25日,不得迟于6月10日)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备案。

2.填报入口

中职志愿填报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为同一平台。学生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2018年衡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窗口进入系统页面,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按照系统的提示与步骤,自主填报志愿与录入信息。

3.志愿设置

职业学校志愿栏按顺序依次设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第三志愿学校共三个志愿,每所中职学校后面均设有一个“填报专业”栏目,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最多填报三所职业学校及对应填报多个专业。如学生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该校所开设的任何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与调剂。

后一志愿学校生效的前提是:该生未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

4.填报要求与说明

(1)全市应届初三学生就读各职业学校均应在学籍所在地规定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各职业学校招录我市应届初中毕业学生均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录取。

(2)学生在网上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所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克服外来干扰,自主、慎重确定填报学校、专业和志愿填报顺序。

(3)学生凭本人登录密码登录填报页面,在志愿填报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志愿信息即被锁定,学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作修改。市中职招生办将对学生志愿信息严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查询要求。学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学生如只填报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高志愿,将作为直升职校学生安排在职业学校第一批次优先录取。

(5)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同时应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没有填报职业学校志愿的初三应届毕业生不能被中职学校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的预录信息将转入普通高中录取系统,普通高中录取时间结束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进入职业学校第二、三批次录取,未填报中职学校志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给予一次补填志愿的机会。

(6)县(市)区教育局要专项检查辖区初中学校网络条件,督促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学校网络教室,确保网络畅通,为初三学生填报志愿创造条件。学生和家长也可根据自身所具有的网络条件选择在家庭等场所填报志愿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职业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二、录取批次与顺序

1.录取批次

职业学校新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对于填报志愿数高于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每个批次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提前批次: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同步进行。

第一批次:既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又填报了中职学校志愿的学生的录取将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第二批次:补录批次。

提前批和第一批次尚未录取的学生,转入补录批次录取。未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又未填报中职志愿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征集一次补报志愿,按志愿进行补录。

在每个录取批次内志愿按照区域优先原则确定,同一志愿填报一两个学校,县区学校优先录取县区学生,城区学校优先录取城区学生。

各县市区中职学校招录工作在市中职招生办指导下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办理预录确认及录取审批手续。

各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安排如下:

(1)提前批次

①招录对象:填有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16日前。

③预录结果审批:7月20日前。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本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并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2)第一批次

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各职业学校开始第一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录取工作。

①招录对象:填有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双志愿但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

②招录时间:7月25日前

③预录结果确认:7月30日前

市中职招生办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向各职业学校发布本批次可预录学生名单信息,并按程序复核审批录取结果。

(3)第二批次(补录批次)

①补录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前面两个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二是虽被预录确认但因选拔(如五年制高职高专)或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面试中(如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未被录取的学生;三是已被普高录取而想改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四是其它情况需安排补录的学生。

补录学校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补录学校和招生计划将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公布。

②补录时间:8月10日至8月12日。

③补录方式:在规定的补录时间内,补录批次学生按照公布的补录学校和招生计划,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考试网“2018年衡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窗口再次填报志愿,自主选报职业学校与专业方向。

  ⑤补录结果确认时间:8月15日至8月28日。

  2.录取顺序

确定各职业学校预录学生名单的顺序是:①学生志愿填报批次及顺序;②2018年初中毕业考试成绩;③综合素质评价(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排序。

相同批次情况下,前一志愿学校优先。即从第一志愿学校开始录取,第一志愿未被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系统将自动转入第二志愿学校。

相同志愿情况下,初中毕业考试成绩优先。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排序方法见“衡阳市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须结合面试成绩确定录取结果。

选报职业学校的学生要注意所在区域各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录取通知,以免影响入学。

(三)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各批次市中职招生办提供的可预录学生信息及时确定预录名单并报主管部门确认,在规定时间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审批结果是办理学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职业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更不得补录其它职业学校已录取审批的学生。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市外职业学校跨市招生须经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经我市审核备案的市外职业学校将列入“2018年衡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未经我市核准的市外职业学校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我市将不出具学籍注册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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