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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的通知(衡教督办【2017】11号)

来源:督导科 发布时间:2017-05-04 00:00

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推进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查第一组、第二组于4月11日-23日,对我市的衡南县、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耒阳市、常宁市、南岳区等八个县市区开展了现场督查。24日,在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了督查意见反馈会,省督查组向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教育、督导等相关部门集中通报了督查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龚学余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讲话,对下阶段的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本次省级督查、会诊,我市的八个受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足、设备设施不完善、装备水平落后、师资队伍不合理以及学校管理、校园安全等诸多问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下决心、采取强力措施予以解决。为了全面落实省督查意见和龚学余副市长指示,扎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应依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要求,切实担负起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受评县市区须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强化问责追责机制,把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受评县市区要以省、市督查为标准,于5月上旬、中旬开展新一轮督查。对未被省、市督查抽查的学校,要按照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各项指标及相关工作要求逐校、逐项进行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一校一单);对已被省、市督查抽查的学校,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要进一步深入查找其他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工作要求。

三、落实方案。受评县市区要综合汇总省、市督查及本级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全县整改方案,逐项列出整改路线图,明确具体目标、时间、措施及责任部门。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整改方案、整改路线图请于5月20日之前报送我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尤其是经费投入、教育装备、管理体制、教育安全等突出问题要立行立改,务必尽快整改到位;对短期内不能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制定规划,分步实施,保证效果。

四、动态管理。建立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其整改工作月报告制度,动态跟踪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整改工作实施情况及其结果。自5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及结果于每月30日之前报送我办,我办将根据各地整改情况,采取相应工作措施进行督查督办。相关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问题整改情况将列入本年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评估考核。

五、跟踪督导。受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采取问题导向,跟踪督查和指导各部门、各学校整改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我办将在6月份以后,对八个受评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工作成效,并综合各县市区整改情况和结果,形成整改工作报告,上报省教督委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

工作联系人:陈忠心,电话8811360,邮箱 414294920@qq.com。   

衡阳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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